一、产品定义 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中小企业客户发放的用于购置办公、生产、仓储、物流所需的办公楼、厂房、仓库、商铺等工业房产和商业房产,并以所购房产设定抵押,按约定方式还本付息的融资业务。 二、用途 用于中小企业购置办公、生产、仓储、物流所需的办公楼、厂房仓库、商铺等自营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解决一次性支付固定资产投资较多的困难,充分满足企业扩大再生产过程中购置不动产的资金需求。 三、适用范围及特点 购置的办公楼、商铺原则上应位于城市中央商务区和中心商业区等城市中心繁华地段;厂房仓库应位于交通便捷,人流、物流、车流充足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产权清晰,可公开交易、可办理抵押登记。 (一)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高于房地产评估部门评估的所购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全部价款的50%,原则上不能超过在我行年日均存款额的3倍,单户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 (二)合理安排还款资金及期限,最长期限在五年以内。 (三)贷款到期日应在按揭房产的产权期限内,且不得超过该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 (四)不得超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授信申请人核定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 (五)贷款利率应根据业务风险状况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合理确定。 (六)还款方式:按月付息,根据企业经营周期合理安排还款计划,按月/季等额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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