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邯郸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支出,以及其他符合相关要求规定消费用途的贷款。 1、借款人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周岁,在邯郸市区或(分)支行所在地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 (2)有正当、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在近24个月无连续3次以上(含)逾期记录; 在贷款申请时点无逾期贷款未偿还; 未发生保证金、保证人代偿; (4)对采用担保方式的,能提供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质押、抵押或保证担保。 (5)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邯银卡办理贷款偿还等结算业务。 (6)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2、贷款用途: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资金应用于借款人本人及家庭 的消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 (1)出国留学(商业助学、国家助学另行制定); (2)大额耐用消费品购置; (3)住房装修; (4)其他用于购置借款人本人或家庭所需的消费品或服务。 3、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最长不超过10年。 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目前暂不接受单纯提供第三方保证形式。 6、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我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贷前调查。与借款申请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 (3)签订合同。我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4)发放贷款。经我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我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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