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定义:借款申请人以本人持有的未到期的我行人民币定期存单作质押物,向我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30万元消费类(非购房用途)贷款业务、金额不超过50万元经营类贷款业务。 2.适用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贷款用途:消费或经营。 4.准入条件: (1)借款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锦州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5.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存单金额的90%; (2)贷款期限:不超过存单期限; (3)担保方式:存单质押; (4)利率最低为一年期LPR(3.45%)。 6.所需材料: (1)借款人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贷款用途相关资料; (3)存单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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