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是指青岛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企业科技研发、经营周转的流动资金贷款。单户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期限一年。省级财政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35%的风险补偿,市级风险补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的35%,剩余贷款损失由青岛银行自行承担。对首次纳入科技成果风险补偿的企业,按贷款利息的40%给予一次性补贴。 适用对象 在山东省注册(不含青岛市),上市、拟上市企业、入围的山东省内“独角兽”“瞪羚企业”名单企业、入围的国家及省市级“专精特新”名单企业以及拥有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为已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的企业。 产品优势 1. 办理高效; 2. 利率优惠: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0基点; 3. 优质企业授信可采取信用方式。 业务流程 1. 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 青岛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调查。各分行向当地科技局或省科技厅的公示查询该企业的科技风险补偿备案情况; 3. 审批通过后,在相关手续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发放贷款。 要求出账后一个月内经办机构应完成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受理手续; 4. 各经办机构建立业务台账统计该业务中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类贷款笔数占比不低于50%及是否已完成业务备案。 办理材料 1. 基础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 收入证明材料:银行对账单(含个人对账单)、票据(含供应链系统)结算信息、其他证明材料; 3. 企业实际控制人基础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婚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 4. 科技企业认定类型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 其他青岛银行认为必要的材料。 成功案例 济南分行客户山东XX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工业联网通讯领域的设备、软件及云平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专精特新、瞪羚企业。 前期该公司资金较为充裕,也无信贷资金用款需求,后因受疫情影响,出现阶段性资金需求。 经办机构积极跟进营销,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经营特点设计授信方案,最终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业务成功营销落地。 该公司在青岛银行最终获批1000万元,采取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模式,另追加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保证。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全部提款,并在公司理财、工资代发、融资资金监管等方面开展了全面的业务合作。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青岛银行保留上述内容的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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