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监管货物质押融资 “第三方监管”货物质押融资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申请,以银行指定的仓储监管单位的库存货物作为质押,向购货商提供融资,用于支付供货商货款。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2、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通过年检的《贷款卡》。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融资申请书; 2、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码证、贷款卡及查询密码、机构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同意贷款的决议; 5、申请人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月度财务报表; 6、供货商提供的资料: •公司的证明文件等资料; •原则上须提供公司有权决策机构(人)同意办理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的决议,在不违反该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可以不提供; 7、我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申办程序 1、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我行对申请人及担保方式进行审查,进行内部审批; 3、我行经审批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与借款人、仓储监管机构签订《货物质押监管合作协议》或《仓单质押监管合作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4、我行向申请人办理融资。 |
手机版|小黑屋|比比信 ( 京ICP备2023027192号-3 )
© 2001-2024 比比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