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是指企业将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质押给烟台银行,烟台银行向其提供包括资金融通金融服务。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2、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通过年检的《贷款卡》。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码证、贷款卡及查询密码、机构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同意贷款的决议; 5、申请人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月度财务报表; 6、申请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7、买方资料: • 公司的证明文件等资料; • 最近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 需要的其他资料; 8、应收账款资料: • 购销合同原件; • 交易发票正本等能证明应收账款存在和确定金额的材料; 9、我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申办程序 1、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我行对申请人进行审查,进行内部审批; 3、我行经审批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与借款人、买方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确认函》,并办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4、我行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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