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贷款是指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安装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投资支出的贷款,不含房地产开发贷款。借款人的融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借款人向本行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法人,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3)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国土、环保及节能减排、资源、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和本行的信贷准入要求与投向政策; (4)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应符合要求; (5)项目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6)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已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 (7)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和本行有关规定。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得到落实; (8)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9)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10)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应当提供不低于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提供证明项目资本金为自有资金的证明。本行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实际资金需求、偿债能力、风险保障措施、本行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项目贷款期限是指从项目第一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借款人应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时间。应在审慎评估项目风险和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根据项目预期现金流、投资回收期、项目融资金额等因素合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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