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易贷”是指铁岭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个人经营用途的房屋抵押贷款。 一、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额度: (一)个人消费用途的“宅易贷”贷款单户授信最高限额为50万元; (二)个人经营用途的“宅易贷”贷款单户授信最高限额为200万元。 三、贷款期限:“宅易贷”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期限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屋所占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原则上抵押房屋的房龄+贷款期限≤25年。 四、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本行利率市场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的方式还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按揭等额本息或按揭等额本金的方式还款。 六、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加贷款期限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三)收入良好、还款意愿良好、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用途合法、明确; (五)借款申请金额、期限、利率合理; (六)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本行从其指定的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七)能提供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抵押担保; (八)借款人经营或生产的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良好的经营前景; (九)本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规定。 七、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一)书面借款申请; (二)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四)借款人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五)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房产所有人(含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六)本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八、借款申请人向本行申请用于生产经营“宅易贷”,除应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格证明资料; (二)财务报表(如有)、银行账户结算证明、完税证明等能反映生产经营状况的证明资料; (三)贷款用途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购销合同、进销货单据、合作协议、发票、预付款凭证等; (四)本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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