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自然人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即我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申请对象:如果您属于公司类客户,并在我行开立了存款帐户,有一定的存款和结算往来,就可以向我行申请开办该业务。 申请资料: 作为委托人时,需向银行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 (2)委托人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等; (3)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4)我行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作为借款人,需向银行请提供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书(应包括贷款用途的说明); (2)借款人身份证明; (3)借款人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等; (4)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业务办理程序: (1)委托人向我行提出委托申请。申请书中应写明委托贷款的目的、要求,委托贷款的对象、范围、条件、金额、期限、计息方法等; (2)我行对委托人提交的申请书就资金来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进行审查; (3)委托人、借款人和我行签订《委托借款合同》; (4)开立委托贷款专户,按照《阜新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代理协议》、《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规定办理有关审查审批手续,并进行委托贷款的发放、回收及委托贷款的后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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