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指用于企业在商品的生产及流通经营或其他劳务、服务性经营所需周转资金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和利率浮动幅度执行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通过年检的《贷款卡》; (3)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 (4)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抵、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4)申请人贷款卡原件; (5)申请人近二年年度财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月度财务报表; (6)贷款如采用第三方保证的,则保证人提供资料比照申请人提供资料;如采用抵、质押的,则提供抵、质押物产权证明、评估报告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董事会决议; (7)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办程序: (1)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对于新客户,银行进行调查评价,符合银行信贷政策的,银行将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 (2)我行对申请人及担保方式进行审查; (3)我行经审批同意后,与申请人和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我行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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