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单位定期存单“权利”作为质押担保,并在符合贷款条件时经办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业务。 【期限及费率】 1、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2、贷款利率按照丹东银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功能特点】 1、在质押手续完善的前提下,银行贷款资金安全可以得到完全保障; 2、贷款手续相对简单,质押额度相对较高,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办理程序比较快捷。 【适用客户】 能提供合法定期存单,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手机版|小黑屋|比比信 ( 京ICP备2023027192号-3 )
© 2001-2024 比比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