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商业银行为了满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而向客户发放的贷款。 二、流动资金贷款的种类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客户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客户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和临时性资金需要。一般根据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要求客户在一个经营周期内归还。 2.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客户发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用于客户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的资金需要。一般根据客户生产经营特点要求客户分期归还。 三、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对象 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四、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2. 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 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 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银行的要求。 5.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五、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 信贷业务申请(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年检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 6. 贷款卡复印件及查询; 7. 本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 借款授权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9. 财务报表(三期)复印件; 10. 存款流水帐; 11. 纳税凭证复印件; 12. 抵押物图片; 13. 购销合同复印件或证明借款用途的其他凭证、资料; 14. 主要固定资产明细; 15. 生产经营或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6. 验资报告; 17. 企业章程; 18. 还款计划等。 抵、质押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年检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 5. 公司章程; 6. 验资报告; 7. 担保授权书(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8. 抵(质)押物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复印件; 10. 他项权证书或有价证券止付通知书; 11. 原始凭证复印件; 12. 抵押物图片等。 保证人需要提供的以下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 5. 贷款卡复印件; 6.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 担保授权书(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8. 财务报表(三期)复印件; 9. 生产许可证或特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 验资报告; 11. 企业章程等。 六、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1.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贷款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一般不超过三年。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贷款可以分次发放,分次收回。商业银行与企业也可以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签订循环贷款协议。 2.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政策。 流动资金贷款可以执行浮动利率也可以执行固定利率,贷款利率最低不得低于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的0.9倍,贷款利率上限不受限制。 七、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 在借贷双方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前要及时办妥贷款发放手续。属于担保贷款的,签订担保合同;需依法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要办理抵质押登记,并签订借款合同,填写《借款借据》,银行发放贷款,企业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八、流动资金贷款的还款 流动贷款一般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间,将归还贷款所需资金存入存款账户中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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